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招标公告
安徽省合肥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竞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2-11-08 15:05:22 阅读数:

安徽省合肥汽车客运有限公司现有一批固定资产需要报废(项目编号:HK2022-053),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价。

一、标的信息

本项目划分1个包别,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二、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受让方:

1.意向受让方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意向受让方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意向受让方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意向受让方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三)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联合体竞价。

三、相关要求

(一)标的整体转让。本次转让标的中可能包含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管理条例》所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内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管理条例》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对转让标的进行勘察,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转让标的交付类型、数量和交付状况以实际勘察为准,受让方不得再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二)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的规定,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是指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拆解,从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燃料,用改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物理、化学特性的方法减少已产生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减少或消除其危害成分,以及将其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不包括产品维修、翻新以及经维修、翻新后作为旧货再使用的活动。受让方对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应当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未取得处理资格的,应当将其交由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处理企业处理。

(三)受让方自行负责标的的运输、过磅、拆解、吊装和清场等工作,并承担标的在上述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责任及产生的相关费用,如果发生安全等事故及其他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并自行承担。

(四)受让方拆除和转运(移)标的物时必须按照国家以及地方有关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规定,否则将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责任。

(五)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废旧物资回收合同》,并在《废旧物资回收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六)受让方须在《废旧物资回收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运输及清场工作。

(七)需现场勘查的意向受让方,请联系现场勘查人员。

四、公告期限

2022年11815:00始至2022年111815:00    

五、竞价方式及受让方的确定

意向受让方一次报价(竞价底价:8145);意向受让方的报价低于竞价底价的,其报价无效;以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

如在同轮报价中出现二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最高报价相同的情形,在最高报价相同的意向受让方中进行再次报价,以此类推,最终以最后一轮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

六、竞价时间

2022年11月18日15:00   

七、竞价保证金

(一)本项目竞价保证金为:3000元(人民币仟元整)在竞价前以转账方式缴纳:转账时收款单位名称:安徽省合肥汽车客运有限公司供销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四里河支行,账号:79410188000219623

(二)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111811:30前各竞价人在汇付竞价保证金时,请在汇款单的备注或者附言中填写标段编号(保证金缴纳时间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三)竞价保证金的处置:竞价后,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完成所有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不计息)。其它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确定成交人后的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不计息)。

(四)受让方存在下述情况造成项目无法履约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中标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

2.中标后的5个工作日内未签署《废旧物资回收合同》的;

3.其他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竞价地点

合肥市明光路168号(合肥汽车站四楼会议室)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竞价联系人:孙国胜13705699570

踏勘联系人: 杨治18356092586  (合肥汽车站)

         方蔷13866140489   (有限公司)            

附件1:固定资产明细表.doc

附件2:报价响应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