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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汽车客运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销售合作经营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3-04-26 14:54:10 阅读数: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省合肥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委托,就新能源汽车销售合作经营项目(项目编号:GN2023-07-1733)进行磋商。本项目于2023年4月25日下午16时0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开启响应文件,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安徽省合肥汽车客运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销售合作经营项目

2、项目编号:GN2023-07-1733

3、主要内容:新能源汽车销售合作经营项目,本项目共1个标包。

4、成交候选人

成交候选人:安徽昊之宇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整车代理销售额(不含税)最终报价:80000000元/年

代理经销差价(销售毛利)报价最终报价:4502000元/年

公示期:自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4日

采购过程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应急客服电话:0551-6222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应优先拨打异议接收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本公示发布媒介: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成交候选人公示即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