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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汽车客运有限公司2020-2021年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定点库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0-08-10 17:43:40 阅读数:

一、安徽省合肥汽车客运有限公司2020-2021年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定点库项目(招标编号:GN2020-07-2012)项目,于 2020年8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标包01:

合肥浦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省鼎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亚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合肥建工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富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标包02:

合肥浦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期:自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8月13日  

本公示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优质采电子交易平台(www.youzhicai.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应急客服电话:0551-62220153(接听时间:8:30-12:00, 13:30-17:30,节假日除外。应优先拨打异议接收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供应商的依据。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