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汽车客运有限公司长运分公司现有一批报废机具设备对外转让(项目编号:HK2020-019),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方参与竞价。
一、转让标的信息
二、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三、与标的转让的相关要求
(一)标的整体转让。本次转让标的中可能包含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管理条例》所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内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管理条例》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对转让标的进行勘察,了解并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转让标的交付类型、数量和交付状况以实际勘察为准,受让方不得再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二)特别提示: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的规定,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是指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拆解,从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燃料,用改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物理、化学特性的方法减少已产生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减少或消除其危害成分,以及将其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不包括产品维修、翻新以及经维修、翻新后作为旧货再使用的活动。受让方对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应当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未取得处理资格的,应当将其交由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处理企业处理。
(三)受让方自行负责标的的运输、过磅、拆解、吊装和清场等工作,并承担标的在上述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责任及产生的相关费用,如果发生安全等事故及其他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并自行承担。
(四)被确定为受让方的,须在竞价成交当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并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五)签订《交易合同》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运输及清场工作。
(六)需现场勘查的意向受让方,请联系现场勘查人员。
四、公告期限
2020年9月17日9:00始至2020年9月24日15:00止。
五、竞价方式
所有标的整体一次性报价,最高报价成交。若最高报价有相同者则进行再次报价。
六、竞价时间
2020年9月24日(星期四)下午15:00
七、竞价保证金
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八、竞价地点
合肥市明光路168号(明光路油料公司进站口三楼会议室)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竞价联系人:孙国胜13705699570
踏勘联系人:周 震18756015012